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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旗小说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季度加力推动工业经济稳中向好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5-12-11 15:43     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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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信综合〔2025〕984号


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书旗小说 等9部门关于印发〈加力推动工业经济稳中向好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5〕10号),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申报指南,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2月8日



2025年四季度加力推动工业经济稳中向好政策申报指南


一、奖励原则

自治区按照2025年四季度当季产值、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工业投资、项目开竣工、用电增量、市场开拓等指标完成情况,对各县(市、区)进行奖补。

二、具体指标

(一)有基数的企业扩大生产完成情况。评估各县(市、区)相关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扩大生产完成情况。

1.评估去年同期基数不为零〔2024年四季度当季产值(或营业收入)不为零〕且2025年四季度当季产值(或营业收入)、工业用电量、利润总额、用工人数等指标增长且当季产值(或营业收入)同比增速是否达到自治区确定的条件。

2.以下企业不纳入评估范围:(1)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的行业(产业)企业;(2)近两年发生过重大环保、安全事故,或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3)集团公司已提出申报的下属企业。

(二)无基数的企业加快产能爬坡完成情况。评估各县(市、区)相关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产能爬坡完成情况。

1.评估去年同期基数为零〔2024年四季度当季产值(或营业收入)为零〕且2025年四季度当季产值(或营业收入)总量是否达到自治区确定的条件。

2.以下企业不纳入评估范围:(1)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的行业(产业)企业;(2)近两年发生过重大环保、安全事故,或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3)集团公司已提出申报的下属企业。

(三)重点工业项目加快投资完成情况。评估各县(市、区)相关工业项目加快投资情况。

1.对在建重点工业项目,主要评估项目2025年四季度实际完成投资是否达到自治区确定的条件。

2.对新开工重点工业项目(包括新建工业项目,或实际完成投资达到一定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主要评估项目2025年四季度实现新开工且实际完成投资是否达到自治区确定的条件。

3.评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项目投资许可、土地、环保、节能等手续是否完善。

4.以下企业不纳入评估范围:(1)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的行业(产业)企业;(2)近两年在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四)阶段性工业企业增量用电完成情况。评估各县(市、区)相关工业企业完成四季度外购电量较基数电量增量情况。

1.评估2025年四季度当季产值是否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达到10%及以上。

2.纳入评估的企业实际产品不在广西“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规定的工序或产品范围(若存在则剔除相应工序或产品用电量后申报),具备独立电量计量条件。

3.以下企业不纳入评估范围:(1)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的行业(产业)企业;(2)近两年在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3)集团公司已提出申报的下属企业。

(五)企业举办产销推介活动完成情况。评估各县(市、区)相关工业企业2025年四季度在境内外举办新产品发布会、产品订货会、产品展销推介等活动且当季度工业产值和同比增速是否达到自治区确定的条件。

(六)企业开拓境外市场完成情况。评估各县(市、区)相关工业企业2025年四季度广西区内新开拓境外市场且出口额、当季工业产值是否达到自治区确定的条件。

(七)医药企业积极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完成情况。评估各县(市、区)相关工业企业以下情况:

1.参加省级联盟及全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区内生物医药生产企业,且中标品种2025年完成销售金额是否达到自治区确定的条件以上。

2.相关企业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欠缴税款。

(八)企业参与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完成情况。评估2025年参与我区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活动且线上自评等级为经验级以上,现场复核等级不低于经验级的企业最终质量管理能力评价等级情况,区分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卓越级。

(九)工业领域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开发与产业化应用完成情况。评估各县(市、区)工业领域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开发与产业化应用完成情况,主要评估2025“人工智能+制造”企业清单,2025年第一、第二批、第三批广西“人工智能+制造”产品和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的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中是否具备典型产品和应用场景,产品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是否具备规模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潜力,场景是否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制造全过程和供应链全环节痛点、难点问题,是否以人工智能赋能企业提质降本增效。

三、上报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根据申报指南测算本县(市、区)激励资金安排方案及有关指标测算情况,于2026年2月28日前按程序报本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汇总,报书旗小说 、财政厅进行审核。书旗小说 、财政厅根据审核流程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2026年3月30日前将政策资金计划切块下达到各县(市、区)。

(二)本申报指南涉及的各项激励资金可叠加申报(激励条件数据互相冲突的除外)。激励资金按照《书旗小说 等9部门关于印发〈加力推动工业经济稳中向好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5〕10号)预算标准控制,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为科学测算各县(市、区)激励资金,书旗小说 将另行印发测算标准。

(四)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对指标完成情况测算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准确无误,保证资金安排方案公平、公正、公开,并按档案管理程序做好材料存档工作。

四、资金用途

(一)支持有基数的企业扩大生产,主要用于支持有基数的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加大马力扩大生产、增加用工、采购生产物料、降低物流成本和加强安全生产、软件开发、市场开拓及信息服务能力提升等。

(二)支持无基数的企业加快产能爬坡,主要用于支持无基数的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加大马力扩大生产、增加用工、采购生产物料、降低物流成本和加强安全生产、软件开发、市场开拓及信息服务能力提升等。

(三)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加快投资,主要用于支持重点工业项目扩大投资等。

(四)支持工业企业阶段性增量用电补助,主要用于支持工业企业扩大生产,降低生产成本等。

(五)支持企业举办产销推介活动,主要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扩大生产等。

(六)支持企业开拓境外市场,主要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境外新市场、扩大生产等。

(七)支持医药企业积极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主要用于支持医药生产企业开拓市场、扩大生产等。

(八)支持企业参与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主要用于支持制造业企业积极参加质量管理能力评价、科技创新等。

(九)支持工业领域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开发与产业化应用,主要用于支持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加大人工智能产品产业化力度、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企业提质降本增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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